因果命程定論 (二) 文•宏泓道者抄錄(敕奉祖師泓道, 正统之道)
觀音菩觀降
第七章 姻緣之緣機
眾生在人生過程之際,有一大轉捩點,即是成家。男婚女嫁、本是陰陽相生,綿綿不息之正倫。但隨著文明昌盛,觀念更動,許多前衛新穎之思想潮流,淹沒舊有傳统倫理思想,乃至許多青壯年人,只要談感情,不論婚嫁。姑不論其觀念正確與否,至少尚非不碰感情,一旦兩人之間有感情糾葛,即有所謂緣機。
試看今之世人,有許多人外在客觀條件均屬不差之人,但在婚姻路上〔包含情緣〕有甚多波折阻障。甚者有人未及談論感情,即己夭折、情路中斷;並且更有見不上幾面,即無音訊。不是條件差,而是情緣無法引起共嗚,乃至無疾而終。
許多人會因此灰心喪志,有些人甚至轉性、轉觀念,形成所謂不成家也可以快樂過人生;甚至因此有所謂同性成戀之傾向。諸此種種,雖然有客觀上及經濟因素,但不可否認,最大關鍵即在情緣〔包含婚緣〕之緣機無成熟所致。
會形成今生姻緣之顯成無力,不論是主觀上自己之因素,或客觀上整體社會現象之因素,其人在累世間至少有種下二世以上破壞他人姻緣之因業,在歷經輪迴,此一因業成熟,乃成為果報。所以遇此情形之人,當宜盡量在日常生活周遭,就朋好友間,可以成人之美;若此情形可遇不可求,則可從解因果著手,只要此一因業釋解,姻緣之機可以甚快顯現。
第八章 夫妻緣、相欠債
俗云:「無恩怨不成夫妻債」。眾生可以看看周遭,許多夫妻都是吵吵鬧鬧終其一生;不能說吵鬧就是不好,唇舌之親,猶不免扞格何况夫妻之間,開門七件事,總有意見不合,相互爭執不下之際。所以夫妻之欠債,是體現在另外的爭端。
有許多條件不錯之夫或妻,但另一半卻明顯不如,可是條件較優之人,卻執意非君(非卿)不嫁(不娶),這就是欠債;必然有在累世之間虧欠於彼,而要在今生緣機成熟之際,償恩還怨而了債。更有者,夫妻之間常常為小事,甚或賭意氣而鬧得不可收拾,導致離異;這也必然有其因緣,亦即恩怨業債償完,而未有善緣作相互之牽引,乃至互無眷戀走上結束婚姻之路。
在夫妻緣中,尤值一提的事,乃第三者問題。原本一件好姻緣,一對好夫妻,會因第三者的出現,頓時消失殆盡,不復以前恩愛。雖然第三者問題在社會學專業人士的理論,是以人心欲求不滿為立足點,此一理論中,欲求是廣泛,譬如地位、財富、外貌等等因素,以及社會觀念的開放,推波助瀾。從人的角度而言,人心不足,常處於渴求之中,尚無可厚非;但此一渴求若將倫理道德踐踏,則屬自作孽,既曰作孽,自然遭業受報。
人際因緣,是一個非常複雜之系统,若加上無形牽引,那會導致心防潰散於不自覺之間。吾淺舉一例:在今時有所外遇的事件中,許多虫出軌之人,條件並不差,有者外貌出眾,有者地位顯著,有者擁有財富,甚至有些還是家庭圓滿;當其自身惡緣成熟之際,加上所處社會觀念之開放,甚多人不易自我把持,很快淪陷於慾海之中,他(她)們並非不知道後果嚴重,但是就好像鬼迷心竅一般,無力自主,終於走上婚姻不歸路。
但是,吾闡述此篇,不是提供眾生出軌之避風港,而是解釋其來龍去脈,並非無可避免,而是自己的道德心是否屈服於欲望之下。若能知道其因,則慎其業,再從平素中提升自己的道德觀念,如此可以避免自身成為受害者;不能以累世之業緣成熟,而作為自己犯錯的藉口。
第九章 善惡緣之形成
語有云:「天作孳,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在此所指,乃係自己明知山有虎、偏向虎上行,卻又沒有能耐應付突變,謂之自作孽;然則,天作孽,何謂也?並非老天作惡,實乃眾生自積罪業,而干天譴之罰。所以天作學孽之意,即乃眾生累世因業至此成熟,而遭業報,乃將之形容為此;若屬自身行為蓄意往歧途險境,則是自作孽。
吾淺舉一例而言:吸毒者分成兩大類,一大類乃受引誘,不論是認為可以牟取暴利,或者受劣友惑等等,可以將之歸類為眾生不善因果所牽引。另一類則為自身好奇,或躭於其間樂趣當然是其自身不正確之判斷,可以歸類為自作孽。因此,若屬業報成熟,是可以有轉機不論事前解因果,或事後消因果,故,可謂猶可違。但若自身執迷於其間,九牛拉不回,只有毁滅自身做終結,故謂之不可話。既曰如此,那麽形成此善惡因緣而牽引業報的關鍵,當然是在當下自己的明智抉擇。
古人有云:「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雖然己是發霉發臭的老生常談,但卻有其真實的道理存在。首先,善可以追溯到難以計數的輪迴之前,只要你曾經播下一粒善的種籽,它一定會發芽茁壯即是因緣成熟,而給你善福的報象,只不過它的形成,最關鍵的動能即是牽引,亦即本文開頭之銘言,只要在因緣成熟的時候,你有善福,那麽遇上災過,縱然不能完全扭轉化除,但卻可以消除一部分衝擊以及凶厄,使你有機會死裡逃生。反之,惡緣亦如是。佐証此之理論,吾試以台疆近日八八水災而言,許多死裡逃生得到生出機會的災民,他們累世的善因,在此時成熟,因而牽引許多巧機,而使他們得到重見天日的生機。當然,不是說此次罹難之災民並無種善因,只是不幸他們的善因緣還沒成熟,所以沒有動力牽引事機救他們出天。
因緣是因果報業中的動力,他們有種因的分別,有業緣成熟的時機,有受報者自身的言行抉擇(亦即有可避免以及不能避免者),最後即是業報現象。所以善惡緣存乎一心,縱然往者己矣,但來者可追。眾生從此努力種善因、結善緣,以期未來世結善果。
第十章 災難之共業
災難之義,在此並非止於個人所遭受禍事,乃指廣泛多人因同一事件而遭受禍害傷亡。
可以從素昧平生之陌生人,或同處一室,或一個空間,因同一事件而有傷亡,有別於個人各自之事件、謂之災難。亦由此可以推論:此一災難是由共業所牽引、才會在此業緣成熟之際,牽引許多陌生、互不相識之人來到同一地點,不論是車、船等空間;尤其此一災難形成後,所殺傷之範圉、不止於死亡者、不止於受傷者,猶要包含此一事件的死亡者,其所遺下之生者、眷屬所必須面對之傷創悲慟,以及此一災害發生點所造成地方的災害。譬如賴此維生之人們,往後生計遭受影響,甚至無以為繼,更形貧因等。一切影響所及,均屬共業之內,故此一共業,當必相當龐大而繁複。
吾舉例加以闡述(吾雖為舉例,但並不因此對罹難者有所指摘,或為冒瀆、僅為闡述因果理論,此次罹難者當亦沐受恩澤。) 譬喻數年前大海嘯,造成傷亡數字觸目驚心,但許多人卻能在災難中得到生機救援,但也有許多人雖未傷亡,但賴以生計之行業卻無以為繼。所以,此次罹難者有其一樁共業,乃係殺業!各個來自不同地區的人們以累世所造殺業,再歷經輪迴、業緣成熟之際,無法一一討報,乃形成一共業的災難,將此惡業了結。
當然,從事件中即可看出各個報業會有些許差異。首先,罹難者當然是在劫難逃,受傷者若至不治,當與罹難者同,若僅受傷而得機救援,得出生天,則屬其個人累世善緣亦於此時成熟,乃得貴人救助;或得警訊早一步逃出險境,最後是生命、身體悉皆毫髮無傷,但財物卻損失不貲。以上情形即是在此一共業中,其種業輕重以及其在惡業成熟同時,善業亦成熟,並且有者尚屬雖是共業中人,但卻是善業者,將在此一災難中反得福報。
譬如有一大群人出海,或在河潮中毒魚、電魚,其中有人初始尚以為樂,但警覺而懺悔,並可以勸同行人不要續造惡業,那麼,他可能在此一共業之中,僅些許受傷害,但在後續中卻反而可能因重建或補償以及相關救助事宜,而有從中得益之機。
綜合上述,災難之發生,必定是由各個人等惡業積重,輪迴業緣成熟,乃至牽引其間,形成同一災害之在劫者。
第十一章 共惡之浩劫
共惡有別終共業,共惡乃係當下普世之間,人心趨向於較惡劣,凡所行為較多悖德亂行,故其惡氣持續累積,終至達到飽和,乃爆發治劫。所以,浩劫是天數災難,是人禍!
眾生或許有謂:蒼天何其不仁,降大浩劫,荼毒生靈。故吾在本章己先闡明:共惡達到飽和,必須渲洩,否則更將引起不可思議之禍患。正如水庫蓄水,達到一定標準即要洩洪,以免水庫潰堤;浩劫亦是在眾生共惡達到飽和之際,需要將此部分惡氣藉由浩劫而消散。差別就在浩劫必須由上天因應天數之運,以及蒼生之惡加以核定,降下何種浩劫。
吾淺舉一例:人世間最常見之瘟疫,即是眾生之共惡所觸發,水庫即將潰堤之警鈴,乃由上天所降瘟疫,而減除其惡能。眾生或許莫名共惡之所在,但吾可以明確指出,人類不但在有史以來即肉强食,不但不同種族要侵略、佔奪,同一種族猶能為權與利而自相殘殺。戰爭,所帶來的殘酷與怨戾,是共惡的最主要能量之一。
另外,還有殘害較低等動物之怨戾,亦是共惡能量之一。所以許多以自身或者及於自身家族或國家而強迫濫砍濫伐,所造成居在期間之生物滅絕、亦星共惡能量之一;以迄近世,文明物質之提升,仍亦隨之擅巧,工於心計,因此設計陷害於人,以達私利。
眾生切莫以為此惡之小,乃僅個人或單一事件,但全球人口數,此一事件若層出不窮,則其所累積惡能亦是可觀。當然,吾闡述本章,並非意在恫嚇眾生浩劫之即將來臨,而是要告誡眾生:慎在成為累積共惡能量之幫凶共謀,更不要成為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並且吾勉諸眾生切勿以為善小而不為,人人以為不差我一個,那麼人人如此,後果可慮。
第十二章 因緣之牽引因果
世尊開悟,為眾生說「十二因緣」,又名「十二緣起」。是謂可以感果,故名因;可由互相由藉而有,故名緣。是為眾生輪迴之次第因緣。
何謂十二緣起?一、無明。二、行。三、識。四、名色。五、六入。六、觸。七、受。八、愛。九、取。十、有。十一、生。十二、老死。是為十二因緣、亦為眾生所起心動念,以迄言行造作,藉由輪迴感召業識,而成報象,所以關鍵在於種因,始有後續發展。眾生在當下,不論官貴騰達,或者貧窮賤困,或者得具修行法緣,或者不信鬼神、極盡惡事悉皆造作,種因於此身之前,乃有萬般皆天定,半點不由人之形容詞。
然則,事實是如此嗎?不!一點也不是如此。故吾會選擇此題闡述,即要眾生明白因與果之間,雖是一個等號,卻不是一加一等於二的等號、其中最重要的關鍵,還有一個動能。吾淺舉一例而言:譬如播種喻示種因,但要使其長成一棵樹喻示報象,在此期間,仍需經歷細心栽培維護,甚至需要除蟲、除雜草、以及施藥、施肥,才能夠等待它的成長、開花結果。所以,因與果藉此譬喻,亦如是,在其中關鍵之動能的過程之間,眾生猶可以致力於消弭既種之前因、使其可以感果之象,互相由藉,而生有之緣機不成熟,亦即在輪迴次第間,如絕緣體阻絕電流一般,使此一種因之業緣無法成熟,而得以消除由成果之報象。
不過,世尊智慧浩瀚能有開悟,並非我人可以比擬。所以在十二緣起之生滅互動中,先知己為諸眾有情,詳細開示。因此要斷絕因果、當然是從起心動念做起、預防勝於於治療是不二良方。若做不到從起心動念斷絕以因引果,則亦應由種因之後,心生懺悔,求消弭其因緣成熟之機。在在做不到,那麼,也可以消極的去面對、去承受,因為當報象臨身之際,同時也是在消耗初始種因所積蓄之能量。(本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