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風水實錄之一五 九:
瘋的季節
前期筆者披露過,李居明知道音樂名家高潤鴻先生與粵劇、演藝從業員謝曉瑩小姐即將結婚,又知道高潤鴻先生是在新光戲院求婚,所以十分食腦地提議,免費讓他們在新光戲院舉行簽紙儀式,說明日子時間任他們選擇,一對新人與筆者商議後,本人亦明白新光都要營運前提下,為一對新人擇得本年7月11日,農曆五月廿三日,星期三申時,即當日下午三點後五點前進行簽紙儀式,筆者更表明:一、不要超時。二、因為要交場給下手作演出準備,若有口舌衝突,則十二分不吉。
婚柬——請柬上印有鳴謝鄭國強致意。
豈料,不出山人所料,原來之前一天下午,XXX演唱會之某位女主理人,在現場「發晒爛喳」,表示定要四點正清場,否則……。可憐一對新人要壹小時內要做:雙方成長介紹、雙方訂情介紹,伴郞、伴娘吹水玩新郞,中式花婚接新娘,新郞致謝詞,新娘致謝詞,三位親友上台致詞(包括粵劇名伶「林錦堂」、舞台導演「高志森」、當然唔少得嘅「李居明」啦!)
報紙廣告。
可惜當「高志森」導演上台第一句說話卻是:「我好唔開心,因為我未上台前已經有人叫我講快的,其實我有好多嘢講……」點知,到李居明上台講時卻拿出長長嘅的講詞。唉,同人唔同命,難怪高導演落台時與李居明零交流啦,唔通不識嘅!最可笑李居明的致詞及在報章上的廣告「粵劇牽紅線,新光結良緣」有點不實,第一,人家十多年前已認識。第二,倆人撻著於汪明荃的「慈禧」,而「慈禧」從未在新光演出過。第三,高潤鴻求婚於新光,是剛剛大家在新光工作完畢,順便請當時的演出者及相熟觀眾見證,取個回憶罷了,其實他們早已同居在一起,點解我會知?因為一對新人之居所是由本人為他們推介及作風水佈局嘅囉!李居明這招「借艇割樂」,呃唔到當場約200名粵劇名伶及有關人等。而XXX演唱會之主事人員的「瘋狂」表現,只換來XXX演唱會是「絕對走音」的粵劇後台從業員的流傳佳話。
掛在陽臺外的鏡子,八卦及葫蘆。
說起風的話題,本人在2012年的流年運程及新春在深圳娛樂電視為觀眾解說十二生肖運程及2012(壬辰)流年尅應時,說過今年「壬辰」天干地支均為水,壬為陽水,龍為水庫,此大水龍(60年一次)定會使中國及香港多處地方,罹患水難,尤其夏天兩季。不幸兩季未過,中國各地洪水為患,連首都北京都洪澇處處,水患分佈何處,本人無此預知功力,出事問題在於當地之建築是否過度及未做足排水的設置,此種情況將會不斷重覆於中國各大城市上,國內置業者又有考慮條件了。
陽臺外犯路沖,沖入客廳及兩個房間。
近期,筆者多個風水案例,均與健康及無子有關,所以本人將多個案例集合研究,得出一個明顯的風水形煞,絕對影響一家人的健康及人丁之問題——風煞。本人在深圳94.2電台「天地人和」免費睇風水節目幸運聽眾王太,被節目組抽中,筆者與另一主持淩淩到達王宅入屋後,看到王宅到處門窗均掛上葫蘆及八卦鏡,不問已知久病無孝子之宅,當王太與淩淩對答間,本人已為此屋診症完畢,順道請王太之奶奶借得二個打火機,更請王太和淩淩站於飯廳過道與大門中間,叫淩淩用打火機打火,只見她多番打火,均打不著一點火來,何解?因為風實在太大,筆者常教各位聽眾用打火機或蠟燭在屋之過道或屋中央,打火看看會不會被風吹歪甚至吹熄,來斷定該屋是否藏風聚氣。若有以上現象,該宅定是丁財兩散,今次用二個放大氣口的打火機,都打不出火來,真是第一次見到,只見淩淩張開口得個窿,終於明白何為風煞入屋了。何況此屋還有其他要命之風水問題存在,如下:
客廳、陽臺外右手邊之天橋及垃圾站虎口相對。
一, 此屋大門與陽臺門相對流。
二, 廚房門與窗又出現對流扯風現象(廚房代表女主人及一家人之健康。)
三, 客廳外近有路沖,遠見紅色形煞,晚上紅燈及車燈入屋。
四, 沙發放東南(2012)年五黃及太歲方。
五, 西南方太陽斜射入沙發位,前下方垃圾站虎口正對。(主人都不知)。
六, 主人房右方犯路沖。
七, 餐枱直放,水(氣)更直走。
八, 入戶花園改成雜物間,上掛一對大紅燈籠成煞(室內忌長期掛紅燈籠,只宜掛陽臺及不能過十五)。
九, 兒子床太小犯壓迫,床頭右上角書枱成刀形相對。
室內兩個紅色燈籠成煞(已拆一個)過道上橫樑成煞。
以上問題,使王宅入住幾年後,丈夫兩位父母患癌症先後去世,丈夫現又患癌症長期去北京求醫,十三歲兒子患血友病致頭大如西瓜,王太太本人現有五個月身孕,但面色蒼白無神氣。筆者一直在電台均叫有孕之人莫亂動,因故老相傳,怕會動到胎氣,但鑒於王太還有四個月才生產,若再在此凶宅住四個月的話,不知此胎能否得保!因此本人大膽錄下以上風水成煞之口述,讓其丈夫於晚上北京回來自決,幸好其丈夫聽過本人之「煲冬瓜」錄音後,二天內找到吉屋,托其人為其一家擇吉搬屋。而大肚婆搬屋破解方法——
一, 大肚婆本人不能在場,更不能幫手搬一切物件,亦要日落前回到新屋。
二, 一切物件儘量不要更換,尤其孕婦主人房內之床單、被鋪,此乃孕婦與胎兒日常呼吸的氣味與磁場也。
以上孕婦搬家之破解方法,千萬唔好講給其他人知呀!(本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