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中有所謂「沖」與「合」,占卦亦有「六沖卦」和「六合卦」。概念上「沖」有動、散之象,「合」有會、聚之象。通常筆者在解釋這沖合概念時,倒會問問同學們:究竟沖好還是合好呢?大部份的答案準是「合的好」,答案絕對正常然並不正確。
正常的是人類嘛!總是喜歡美好的事,說到沖散合聚,自然感覺「散」便有離開、不成功的含意。聚就好了,成功、團聚嘛。為何不正確呢!大凡占卜問卦必是心中有疑慮之事,例如有一婦人問離婚,心中極希望能離開現時的丈夫。假若占出一枝六合卦,對當事人來說,合似乎倒是不利之象,因為合主聚,不能散,繼續糾纏,反而六沖卦便喜上眉頭,如所願散嘛!所以正確的概念應是六沖與六合的吉凶,看事情所需才能決定。
六合主聚主成,六沖主散主動,基本是必然的。此「必然」又容易令人在斷卦時產生錯覺,而走錯方向。舉一卦例來探討,此卦占於癸未年辛酉月丁亥日,占生意,問某公司會否再續約?是一位學生自占的。
此卦象名「離為火」,又為六沖卦之一,兼且六爻不動。當占者將卦寫上板之後,不到三分鐘已有學生充滿信心地說:一定唔再續約!續約以父爻為用,此卦初爻卯父逢月破受剋,不能為力,雖然日辰亥水可生卯木,應不能為用,皆因此卦為「六沖卦」,便有沖散改變之象,既然有改變如何會續約呢!?大部份同學倒認同這觀點。
表面看來似乎觀點正確,然筆者卻認為續約可成。首先六沖卦有改變之象,然續約便是去掉舊的,再重新開始,其實亦是沖散再改變之象,亦應六沖卦之實象。從這點再看亥水必定能養卯木,不受月破剋散,反有暗動而生世爻。
在下一堂,這位學生滿面春風而回!(本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