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一天即離婚 圖、文•方亮初
結婚一天即離婚之造。真人真例:女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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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 1989 |
1991 1981 1971 |
殺 才官傷 戌丑未三刑 庚 戌 財 財印官 己 丑 財 傷財 午戌會半傷不化 甲 午 官 財傷劫 午未合傷不化 辛 未 |
21 20 |
22 12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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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 年
財財 食才殺 午未合傷成化 己 巳 巳午未傷局成化
殺 傷財 午戌半傷成化 庚 午 午未合傷成化 剋刑日 |
大 運
才 印 子丑合財不化 戊 子 沖日柱
傷 卩比 丁 亥
食(印) 才官傷 丙 戌 合刑時 三刑 午戌會半食成化 |
1、財星秉令,甲日主合己化財,滿盤異黨,真從財格成。
2、從財格喜異黨傷食、財才。忌自黨印卩、劫比。原局透財,官殺也為喜神。
3、特點:婚姻不美。
a、午戌會半傷局坐年、日支,午未合傷不化坐日、時支,重剋官殺。
b、原局戌丑未三刑:恃勢之刑。戌丑未為財星,即恃財看不起別人。
c、女命不宜官殺混雜,宜合一留一。現殺透虛浮,官透根藏年月、支餘氣,也算是官殺混雜。
d、官殺混雜根重,有財才催動,物慾情慾重。
分析:丁(傷)亥(卩比)大運:
1、1989流年己(財)巳(食才殺),21虛歲:日干爭合己財化財;大運丁傷作引:巳午未會傷成化、午未合傷成化;另巳辛丑暗會官局。合日干、合會入日、時支,暗官局,是為多合。合入日、時柱是姻緣的一種徵兆,何況巳辛丑暗官局是與時干之官暗合,是先開張後擇吉的啟示。這段情緣是良緣還是孽緣,且看下回分解。
事實:
命主是一個珠寶從業員,入行時一無所識,是在女老闆的教導、栽培及津貼下,熟習有關珠寶的知識和經驗。當時有多位男仕追求她,包括老闆的弟弟。所謂「近水樓台先得月」,何況老闆對她有恩,而老闆弟弟亦對她關懷備至,故順理成章便與老闆的弟弟拍起拖來。
分析:2、1990流年庚(殺)午(傷財),22虛歲:午戌會半傷、午未合傷,同是得到大運丁傷引化,造成傷、半傷重剋庚殺,主分手。情侶間分手本不是大問題,亦沒有甚麼奇怪,奇卻奇在命主是在結婚只一天便即離婚。
傷、半傷剋殺,月支有財護,問題應不至弄到離婚的田地,可惜命主是在乙酉月結婚:乙是劫星,剋去己財;酉是官星,酉丑會,會去財星化半殺局,使到原局的己財、未財、丑財皆被合或剋去,無力護官殺。
事實:
離婚始末:命主在註冊結婚當天,晚上喜宴數席招呼親朋戚友,到散席結帳時,丈夫卻對她說沒錢找數,可否由她先付賬?
於電光火熱之間,命主想:「既連結婚數席的帳款也付不起,日後怎有能力養家?到時豈不是又要自己擔負起一頭家?」是便轉而向丈夫說:「那我們離婚吧!」丈夫感到非常愕然,但又無可奈何。於是結帳後,丈夫與戥穿石們去唱卡拉OK,命主則與姊妹們打牌到天亮,然後與丈夫一起到律師樓簽署離婚協議書,一年後正式離婚。
當時律師也不相信這是事實,還以為這對新婚夫婦是在「耍花槍」!
其實算八字命理並不是能未卜先知那末神奇,祗是可從算到的大方向中,分析到命主多異性追求及已有上床的機會,亦可算到命主會分手。至於事實上因甚麼原因分手,則要從其個性中找尋了。(本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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