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邵志榮
論太歲
研風水之道,其最是難者,是關乎風水乃天地人鬼神,五者混而成之所謂吉象、凶象,或將鬼神二者避而不談的話,乃有「天地人」的三者組合。然而天與地係主動的結構現象,而「人」則相應而屬於被動的一方,亦即是受天地之氣而影響其吉凶的一方。先賢談養吾在《玄空本義》中有言曰:「太歲,為各人之造化」。然則,太歲所形成之吉凶,乃依據各人之命理、福份、緣份而形成也。故曰「各人之造化」也。
記得本年初,一客人急電來詢之,曰其宅某方見似動土之象,問其利害如何。筆者即為其算之,其方乃東北,是本年之太歲方也。「正謂之太歲頭上動土乎也」,不可輕視其厲害,可知東北艮宮,傍黃在坎,而亥子丑三合而成水局,其主動而其力激,其象藏,其性險。更者,東北艮宮,更配見力士,是其幫凶一族也。故此而言之,此動乃非常之動也,是故,建議客人作其相應的變化及化煞之調動和必須的操作,免其後顧之憂,功成也!
君不見零八至零九年中信集團的激盪局面,北方水的迎面沖擊,更加上乾方青龍位,空中土動,其震撼力之巨,就連紅透天邊的老臣老總榮老也要退位謝罪。一集的外匯槓桿合約,就輸去了半壁江山,的確不能言笑。可惜的係,筆者早年已有提及中信總部其位置的特殊性和風水的相關問題,是耶非耶,此造化乎,而中銀集團也不甘後人,單雷曼兄弟一招就報銷了三四十億,「阿爺錢多都唔好咁樣呀!」(附上太歲文擇錄,保四季平安) (本篇完)
太歲擇錄:
談養吾玄空本義中說:“太歲,為各人之造化”,這句話中包含兩種主要的意義,太歲法的應用,一是用來判斷吉凶事項會在何時發生,也就是說,我們依照元運、金龍、零正、挨星等等法則,已看出陰陽宅的形勢格局和理氣分佈的情況是吉或是凶了,可是這吉或凶的事情究竟會在何時發生呢?這就要運用太歲的法則去推算了。太歲的另一種應用,則是作為選擇吉日吉時之用的。在風水的操作上,不管是陰宅的破土、進金,還是陽宅方面的動土、上樑、入厝、修造等等動作,都必須選擇吉利的時辰來進行,其風水上發旺增福、趨吉避凶的效果才會快速而顯著,而吉日吉時的推算方法,也是太歲法的重要內容之一。
太歲之法,是在探討時間推移運行的效用,也就是“天時”之意;風水上巒頭理氣之吉凶旺衰,則為“地理”之意;而吉凶效應將作用在何人身上,是男還是女?是父母還是子女?是老大、老二還是老三?則反應出“人和”的現象。所以玄空六法整體配合應用也就是體現了“天”、“地”、“人”涵融一體、交互感應的意義。
判斷吉凶事件發生的時間
談養吾玄空六法中是以二十四山天干地支來判斷事件發生於何年,以地支而言,有下列幾種判斷方式:
(1)當宮方:
不論巒頭或理氣,看吉凶之象出現在哪一個地支方位上,當時間走到該地支所屬年份時,此吉或凶的事件就會發生。
例如戌方如果有凶煞之象,當走到戌年的時候,稱為太歲在戌,此時戌方的凶煞之氣就會發作造成幹擾,而使人發生災禍之事。又例如若卯方納得吉氣旺氣,則當走到卯年的時候,也就是太歲在卯,此時所納得的吉氣就會開始產生效用,而令吉利的事情發生。其餘各地支依此類推。
(2)三合方:
以二十四山而言,相隔八位元即構成三合狀態,如果以圓周角度來看,相距120度就是三合。十二地支的三合情形為:申、子、辰三合,亥、卯、未三合,寅、午、戌三合,巳、酉、醜三合。
當某一方位有吉凶之象出現時,如前段(1)所述,走到該方地支所屬年份時就會有事,除此之外,當走到三合之年份時也可能會發生事情,吉象則會發生吉利的事,凶象就會發生災禍之事。
例如子方有凶煞之象,除了子年可能會發生禍事之外,與子構成三合的申、辰這兩年也可能會出事。
又例如未方有納得生旺之氣,則每逢亥、卯、未的年份就可能會有吉利的事發生。
(3)對沖之方:
也就是相隔180度面對面相望的位置,又稱為“相沖”。十二地支的相沖關係為:子午相沖,醜未相沖,寅申相沖,卯酉相沖,辰戌相沖,巳亥相沖。
當某方有吉凶之象出現時,走到該方所屬年份,或是與該方位形成三合的年份就可能會有事情發生,除此之外,當走到與該方位相沖的年份時也有可能出事。凶象就會有凶事,吉象就會發生吉利的事。
例如子方有凶煞之象,則午年就有可能會發生災禍。又例如寅方若有吉象,納得生旺之氣入宅,則申年就可能有吉利的事發生。其餘各地支同樣依此類推。
(4)相刑之方:
與某一地支方位相隔90度的其他地支,就稱為“相刑”。某地支方位上有吉凶之象,當走到與該地支相刑的地支年份時,就很可能會發生吉或凶的事項。十二地支的相刑關係為:子卯、子酉為相刑。醜辰、醜戌為相刑。寅巳、寅亥為相刑。卯子、卯午為相刑。辰醜、辰未為相刑。巳寅、巳申為相刑。午卯、午酉為相刑。未辰、未戌為相刑。申巳、申亥為相刑。酉子、酉午為相刑。戌醜、戌未為相刑。亥寅、亥申為相刑。
*** 望眾學者能活用之--大利也 *** 智榮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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