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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的話——                                                             文•駱思嘉 

也論版權法修訂

    最近香港社會輿論十分關注政府即將提交立法會討論的版權法修訂問題。 網民對此更是十分反感,稱之為網絡廿三條。

    作為從事出版業很多年的業內人士,筆者對出版物版權被侵犯帶來的金錢損失和心靈痛苦有深刻感受;另一方面,正所謂魔鬼在細節上,對網民的憂慮,筆者也很理解。至於二次創作,筆者一向不予反對。

    我想,關鍵是二次創作刊出前應否取得版權持有人的認可,而警方或海關執法前是否需經版權擁有者的同意。在尊重版權的大前提下,前者和後者,我都認為是有需要的。

    其實現在很多侵權行為根本不涉二次創作,網民樂意分享只基於順手或湊高興或貪小便宜,視損害版權擁有者的利益為無關痛癢,大家都是如此非獨我一個,積非成是,這已涉及道德和個人品格的層次了。

    認為大家在反對版權法修訂的同時,是否也要研究網絡道德的問題。人貴自律,然乎?

    各位術數師傅或術數愛好者,歡迎以文字檔案形式投稿《新玄機》,只要內容健康、不涉人身攻擊或版權問題者,我們會盡量刊登。我們的電郵地址為:[email protected] ,謝謝! (本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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