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十招出台,很多人認為效果不彰,因為政策溫和,並無新意,樓價難以下跌。
有謂最有效者是「港人港地」及「增加土地供應」。是否如此簡單?前者如已補地價居屋,政府不再給與買家免地價優惠,樓房則由地產商供應,但條件比居屋及可售公屋嚴苛,起碼居屋及可售公屋補地價後可自由買賣,「港人樓」則受更辣的條文限制,相信此等樓房升得較慢,跌也不比其他樓房少,想拿去融資也沒有其他房產容易,對買家利多還是害多?若買來放租則問題不大。「增加土地供應」看似實在,因為沒有土地,哪有樓房建成。可是,最大的問題是地產商以限量推盤,不到價不賣的銷售手法,寡頭壟斷加變相囤積,操控供應,許賺不許虧;政府因害怕樓市忽然急跳而影響金融業,有點兒投鼠忌器。要解決這些問題,政府便有責任調節市場,這不是干預,而是避免市場失控。譬如供應不同補地價居屋給不同收入的人仕,視乎市場環境浮動,避免市場被操控,亦可避免不同收入人仕被地產商魚肉,因他們可因市場環境而跌入可購居屋人仕的範圍內。政策宜可反制地產商,才可收互動的效果。
評命常說抑強扶弱,風水趨吉避凶亦然。但必須清楚強弱在何處,方可對症下藥,強者宜洩或宜制,端視強勢如何。宜洩反用制法,其禍更深。 (本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