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社會以男性為中心,女性無獨立自主權,舉凡算女命莫不論婚姻為先,蓋以姻緣完美方視作好命。
時代有所進步而男女關係也相對起了微妙變化和趨向複雜化,現今社會男女平等,算命模式當然大異於前。
舊社會女性只有剋夫而鮮有離婚、故論命亦只斷刑剋而不論仳離,而這種算命規律也早已棄用近一個世紀有多。時殊風異,當今社會欲舉女命剋夫之例子已經鳳毛麟角(皆因離異可解刑剋之故),至於辛酸苦辣的婚姻遭遇卻能手到拿來。
時下女性佔大多數有自己的事業,普遍均重視事業前程之休咎。話雖如此,但十居其九女性仍以家庭為中心,視姻緣好壞為命運首要選擇,反之看事業大於婚姻者不過佔少數。
試列舉幾則女命姻緣挫敗例子以供讀者嚼味:
1.(坤造) 女命用官星而食傷過旺必剋夫
甲 丁 X X
辰 丑 戌 丑
時 日 月 年
40 30 20 10
壬 辛 庚 己
寅 丑 子 亥
丁火生九秋,五行四庫土刑沖兼備,用神取時干甲木制土以生火、喜水生木、屬於(傷官配印喜官殺)格局,然則甲木無根而五行欠水(年日支丑中癸水辛金經刑沖而剋之殆盡而點滴無存)。25歲後子運結婚,由於喜用水木(官印)夫妻恩愛有加,唯獨五行以食傷為忌、加上甲木透時干(印入時柱本無兒)之驗故婚後並無所出。若然命以官殺為忌神不過應數婚姻不美未嘗不為好事,弊在命卻視水為喜用自然無仳離之道理,因此也是剋夫之伏筆。40歲後壬寅運、運干合丁火遇地支化木而極度耗水,個人事業運一帆風順卻在運內剋夫。
2.(坤造) 女命身旺任財官而印劫入夫宮,
離婚二奶命
庚 丙 辛 X
寅 午 亥 X
時 日 月 年
32 22 12 2
丁 戊 己 庚
未 申 酉 戌
丙火生亥月而月干透辛金作合、本來從化逢辰(丙辛化水逢亥月),奈何丙火陽干不易真化、寅午會日時更使日元坐旺而力拒變質。32歲前申酉運金水相生得勢迫使丙火不能不從,因而申運結婚產子、夫妻恩愛、生活倒也算得上完美。無如進入32歲丁未運,丁火運干幫身剋去辛金而干擾安寧,地支未土合入夫宮午火觸動羊刃、回復身強任財官正格,個人事業有成另結有婦之夫,03年癸未夫妻分居而搞離婚手續。
3.(坤造) 女命身旺任財官而印劫入夫宮,大婆變二奶
丁 乙 X X
亥 卯 戌 申
時 日 月 年
34 24 14 4
甲 乙 丙 丁
午 未 申 酉
乙木生戌月,土過旺而用強木制、喜旺水生木,五行忌土忌金。亥卯會木局而喜用居坐下、奈何亦是印劫入夫宮奪愛,24歲後有姻緣作合,29歲後夫納寵在外而金屋藏嬌,然則印劫既為喜用唯有默默忍受。年月地支申戌拱酉暗出官殺在外,出於報復心理和個人生理需要,自己也不時背夫偷漢。
4.(坤造) 女命夫星入墓而封墓,側室終老
庚 己 庚 X
午 未 午 未
時 日 月 年
26 16 6
癸 壬 辛
酉 申 未
己土生午月而五行火炎土燥、用強金化土生水、是正宗「從兒用財格」,五行欠明水,惟午末喑「巳午未」重見、而合力沖出「亥子丑」北方水、天干庚金順勢生虛神為用。由於火旺地支而印重,也須借用印星之力而沖出財星虛神,傷官女子人必艷麗兼且睿智,16歲後壬申運被一位有家室之富商包起,繼而供書教學、學而有成臻至財經界能人,不少公子貴冑拜倒石榴裙下卻不為所動、而甘心屈居作富商側室,皆因為命中五行視為夫星之木投未土墓庫、午未一合則墓門被封以致木難出頭也。
5.(坤造)女命水木化忌夫宮、因財見鬼(官殺)
乙 己 己 X
亥 亥 丑 X
時 日 月 年
37 26 16 6
乙 丙 丁 戊
酉 戌 亥 子
己土生丑月而五行水多土虛且缺火、己丑立月柱不能言從,整個命格無用神喜神可選取。亥水居夫宮內藏甲木合日元己土、刑時支亥水、再與月支丑土拱會亥子丑北方水,另有乙木殺星立時干,財官殺俱化忌於日時。20歲後丁運異地姻緣,惟婚後因濕木無燄、欠閨房樂趣導致夫妻感情淡薄,另交上有妻室之惡人而飽受精神壓力。斷之37歲後之乙酉行值傷官逢刃運,必有大劫而恐防輕生。(全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