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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獄行〔之三〕

隍司內初用刑    

〔初刊於本刊印刷版第八十七卷〕          文•道教 金蘭觀 陸毅

 

    〔續上卷〕人死後到地獄的路上,先到的第一站是「隍司」(城隍)。隍司之內以亡靈生前的善惡,而分別進入「善人接待室」或牢房加以「招待」。如亡人在生時為善人,死後亡靈得到接引,一路上自有招待,到隍司後則安排在「善人接待室」休息,寫字、看書、作畫,任從喜歡,毫無拘束,一派悠然自得。可見在生行善,死後自有善終。


    然而假如亡人在生不善,到隍司之路則並不好走了,其不分男女,一律由鬼差以鐵鍊拘押,路上哭聲哀號,絡繹不絕。到隍司後則關入牢房。牢房圍牆高峻,門外有惡犬、猛獸看守,牢內鬼犯不時要遭受酷刑,或鋸解、或挖眼、或斬手、或刖足(音月,為古代一種截斷足部的酷刑),極受苦楚,故此這時鬼犯外形,已不復完好,所謂鳩形鵠面,是形容受刑苦的樣子。


    原來凡人生前不善,在押於隍司,亦已經先要受刑。牢房所關,即是為非作惡之人,其中主要又以犯不孝父母,為最重之罪,(無父母即無我們每個人的身體及生命,其他根本不必多談,故不孝父母即忘恩負義之輩),受刑最多且最慘酷;其他如不珍惜五谷糧食(暴殄天物,虛擲農人血汗);不敬惜紙張文字(文字乃聖人所作,教育世人向善,傳達天地信息之具,故不敬惜者其惡大矣。有關述說,後文會再補充),等等。世上之人往往以為殺人放火才是罪惡,其實不知因果,不知善惡皆在日常生活一言一行之中。


    隍司旁又有一條血河,血河中膿血臭水混濁,腥臭難聞,河中以受刑女犯佔多,只見犯婦人裸體在血水中載浮載沉,不能上岸,一時沒頂,一時浮出,口中膿血灌入噴出,其狀凄慘。


    原來血河中所罰,除了不孝父母等惡行之外,主要為在生犯下淫邪之人。不論男女,平日自以為風流性感,亂搞男女關係,視性行為可以隨便之人,一律先在此受罰。其中尤以婦女,如果不知廉恥,例必送到血河中居多,因婦女如犯惡行,除不孝父母外,往往尚有不敬翁姑,不敬丈夫,而且還有不守婦道,例如是墮胎損子;或是不敬三光日月星,公然裸露身驅;露天或對北對灶裸露、行淫;更有身體不潔,而進出灶房、神前,以污穢事,是以受污穢刑也。


    明乎此,可知世人平日所說:「百行孝為先,萬惡淫為首」,是極重要的警世之言。因為犯此兩項,即犯最大之罪惡,死後未及地獄,在隍司已先行受罰。
……


    隍司將亡魂拘提,集合到一定數目,便要遞解前往地府,經受審判及進一步之刑罰安排。


    前赴地府之冥路,乃向東北方向(以中國計),大約過千餘里,即有一片遼闊廣遠,荒涼寂寞,有如古戰場之「黃原」,黃原中間有一條人稱「黃泉路」的冥路;過了黃原之後,又有四望渺茫、陰風陣陣、寒氣逼人的無邊沙漠。一眾亡靈,由鬼差押送,在黃泉路上,一直向「鬼門關」進發。過了沙漠,又有幾支山嶺,先是「思鄉嶺」,此嶺最奇特處,是鬼犯立於山頂,可以見到陽間家鄉之中情況,望到妻子兒女啼啼哭哭之狀,此乃地府設計以生離死別之情感動鬼犯之天良,俾能懺悔改過。再向前走乃「孤棲嶺」,此處終年積雪,寒冷異常,有罪之鬼犯必須由此經過。


    再向前走,名為「破錢崗」。此處乃世人焚燒之冥鏹,被弄致破爛不能用者,皆拋棄於此山崗。人間所焚之冥鏹,其實際之作用,乃是以其所發之光和熱,照亮冥路,驅除黑暗,實並沒有金錢財寶之可寄存。然而燒化冥鏹冥錢,後人態度必須認真,而不可粗心大意,馬虎塞責,如果態度並不認真,不管冥鏹是否完好,甚至亂搗亂拋,致冥鏹全部破碎,即對父母喪葬之事未能盡孝,此破錢崗之設,乃借以警惕世人為親喪葬,必須慎重者也。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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