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夢筆
夢裡玄機〔之七十〕
今生所作今生受
前卷提及想要改變命運,一定要積德行善。在所有善行之中,以救人一命,功德最大。相對地不殺害生命,愛護生命自然亦功德無量。
在佛教戒律中,殺人是屬於斷頭的重罪,不但不能出家,出了家也會被逐出僧團。這條重罪只限於「殺人」,其他生物不包括在內。殺害牲畜只屬於次一級的罪,但這次一級已經是要下地獄,因此不代表其他生物的生命不重要。
不殺生、愛護生命是佛陀教法中重要的一環,是修福的功德之一,亦能培養自己的慈悲心及平等心,意義深遠。中國很多小說軼事記載中,都有提及主人翁因放生而得到莫大的功德,因此佛教團體常常會舉辦放生法會,很多人都很喜歡參加這些活動,絕對是好事。
殺人,不論直接或間接,所涉及的業報都十分恐怖,明瞭的人是絕不敢犯這種過失的。那些拿起刀就斬人的某些人,真的要三思。
筆者在這專題中曾提及不少因果業報的真人真事。不要以為只有前世所作之事,今生所作之事亦會今生受,看你有多少福報;遲早而已。
有位中學同學的祖母,未出嫁前在國內是官宦人家,任性刁蠻,曾親手打死一位婢女。在當時的年代是沒有罪的。但到她五十歲時,就開始神智不清,神經失常。家人不勝其擾,結果送回內地讓其他家族成員照顧。人人盼她早死,她卻長命得很,聞說活到八十多歲,被折磨了三十多年。這怨氣到底有沒有消?看筆者那位同學的神經亦不是很正常,身體多病,其他家人都馬馬虎虎,就可想而知。
不要小看這股怨氣。兩年前本山住持來港時,有一對年約三十多的夫妻來求助。妻子因手術而致下半身癱瘓,不但要坐輪椅,還時常痛楚。這種痛苦令她痛不欲生,不想再生存下去。
當時本山住持表示,由於丈夫的祖先輩中有一小妾因怨恨而死,產生報復之怨氣,故禍延下一代。由於怨氣太重,本山住持說他們應在手術之前來找他,如今只能盡力而為,否則事情還未完結。
難以解決的關鍵在於兩夫妻沒有宗教信仰,難解懺悔之義,只求人不求己,當然難搞。保得一時,保不了一世。尤其妻子心中十分不忿,認為這是夫家祖先的缺德,和自己有什麼相干,為何要她承受。一時之間,確是難令她明自因緣和合,息息相關的道理。
外來的怨氣再加上自己的怨氣,事情不但解決不了,後來據聞丈夫亦因病去世,令人惻然。
殺人的業報如此,那殺害其他生物又如何?筆者認識一位醫師名朱伯,年青時在內地曾被派下鄉做水利工程。在其營地附近山頭上,有一個深黑的山洞,無人敢近。因為洞裡住了兩條蛇,混身紅色,人們不知道是什麼品種,只知兩蛇所經之處,草木皆枯,故以火蛇稱呼之。
朱伯的一位同僚小陳,心思思地想捕捉這兩條蛇。朱伯勸他打消這個念頭,中國人一向認為蛇、龜、鶴等這類禽畜具有靈氣,不應殺害。更何況這兩條蛇從不傷人,好端端地就不要去搞牠。
小陳不肯聽勸,還說朱伯迷信,是舊社會的愚昧。小陳自己設下一個陷阱,真的捉到一條,但被另一條逃脫。朱伯勸他把蛇放了,小陳當然是不聽,將蛇帶到附近市集的一間釀酒場,把蛇放入一個大酒缸內封密,泡製蛇酒,更計劃如何再捉另一條蛇。
不過他再也沒有機會了。三個月後小陳突然暴斃,因何而死朱伯亦說不知原因。只道是一覺醒來,小陳已死在床上,死因不明。人人不敢明言,私底下認定是另一條蛇的報復。再神一點的說兩蛇是神物,殺害了有報應,不過以後卻再也沒有人敢說要捉另一條蛇了。朱伯亦沒再見過其蹤跡。
至於那缸蛇酒,據聞治風濕十分有效。由於親身經歷這事件,朱伯自此引以為戒,不再殺生。他常說年青人不懂事,閱歷不多,很多事確是不可為,做了沒得返轉頭,後悔亦來不及。
以上所述都是真人真事,因有意殺害而背負了因果。有的報在眼前,有的報在今生來世。或有人會生疑問,佛法既說定業因果,那殺人是否亦是注定之事,有前因後果,難以避免?且留待下卷再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