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伯威
某天筆者在長途巴士上小睡,側耳聽聞後排的兩位太太,大談「犯太歲」之道,一唱一和,簡直是精彩絕倫。那位朋友犯太歲引致破產;沖太歲的遇上車禍;刑太歲的與配偶離婚;破、穿或害太歲的不是被解僱,便是被凍薪。聽者莫不對「太歲」起恐懼之心,皆因與衪扯上關係者,都會得到不吉的結果。
以上的說法,太歲被描繪成一個有仇必報,絕對是高不可攀,不能沖犯之神明,這真使筆者有莫名其妙的感覺。查實,太歲為道教神名,源出於古代的天體星宿崇拜,與歲星(木星)有著一定的關係,其數共有六十個。不知何時,更被冠上姓名及大將軍的稱號。從名字上的考究,祂們皆為宋、明等代的清官,以民為本的從政者。例如,今年二OO九己丑年的太歲為傅佑大將軍,又名傅求,字命之。宋代考城(今河南省蘭考縣)人。祂生前的政治才能甚佳,為官時,徵冶貪官污吏,使人民安居;並提出運錢代糧之策,免百姓長途運糧之苦。既是清官,又怎會與凶禍事件構成聯繫呢?其實這是一個本末倒置的邏輯事件。
一般八字命師以吾人的出生資料,排成四柱(年柱、月柱、日柱、時柱)。當以流年的天干地支與上述四柱的五行(金、木、水、火及土),發生剋、沖、刑、穿、破、害等,來釐定當年的吉凶禍福。例如,遇上沖時則主變動,若沖去四柱內的吉神,當然主凶。但若沖去凶神,其實亦可演繹為變動後的吉應。所以沖雖主變動,但亦有好的一面,不一定是大凶的。
從筆者命理案例中,有沖犯太歲的人士,乘著運氣波動的機會,加倍勤奮地應付各項日常事務,成績亦逆流而上,年終依然獲利甚豐。但畢竟行衰運的人數一定多於行好運的人很多。於是,吾人將自己不幸的遭遇,便歸咎於「犯太歲」,實行「賴」得就「賴」,太歲便遂成了代罪羔羊了!
八字四柱是吾人命運的先天軌跡,不能變易。後天性情和行為的轉易,實為改運的一法;向神明祈福,亦為趨吉避凶妙法之一。故很多命理師會建議,流年運程上有剋沖刑害的人,向當年太歲祈福,以求能趨吉避凶,因而演變成今天「攝太歲」的祈福活動。基於月、日、時柱對流年天干和地支的關係推算,較難討論。化簡後,民間流傳的,只以吾人生年支作為「犯太歲」的推算的主體,這實有掛一漏萬之歎!
綜合各項資料,向太歲祈福是一項在新年初,有益有建設性的活動。但吾人實不應該動輒地將自己遇上不的幸事件,歸咎於「太歲」爺爺,因為祂們都是清廉公正勤奮的神祗,值得我們供奉和景仰!(本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