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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徹威

 

《定解寶燈論》閱讀分享之四:

 

 

「聲緣證二無我耶」

 

 

    這是筆者所選讀的第四個問題:「聲緣證二無我耶」。

    《定解寶燈》七個問題中,這一個說及小乘佛法的問題。「聲緣」即是指聲聞乘、緣覺乘。一向修學佛法的行人,都將這二乘稱作小乘,相對於菩薩乘為大乘。

   
《定解寶燈釋》亦認為藏傳佛教對於這個問題的辯論比漢傳佛教多。筆者在第一次閱讀《定解寶燈釋》時就奇怪,為何會有一個這樣的問題?事實上很多漢傳佛教的修行人,很少提及小乘佛法的内容,參考的文憲不多。又或者一般漢傳佛法修行人認為「唯有一佛乘,方便說有三」,都認為小乘其實是佛法的一支,與自宗沒有太多相通的地方,也就少說關於小乘的內容。不過一般民間佛教徒對於求取神佛保祐時,很多時都祈求羅漢。因而很多佛寺,都有供奉十八羅漢,甚至一百零八位羅漢。此又可以說是民間信仰中,對於大小乘有著什麼分別,都不注重,只注重祈求對象的保祐。

    所以藏傳佛教,尤其是西藏密宗,對於研究小乘佛法所證悟的內容產生辯論,也是一個很好的課題,作為佛學學者或修行人一點理論上的補充。

   
《定解寶燈釋》將藏密不同派別的觀點歸納為二個,即是認為「聲緣」行人(一)已證人無我,絲毫沒有證法無我。(二)已經圓滿證悟人無我及法無我。(三)已證人無我,法無我證一部份。

    第一點,依麥彭仁波切的觀點:「未證、圓證、僅證自相續法無我這三種觀點既不符合教證也相違理證,因此並不合理。既然如些,自宗對這一問題是如何承許呢?自宗認為,不論自相續還是他相續,聲聞已圓滿證悟人無我,而法無我也已證悟一部份。」麥彭仁波切認為:「所謂的我是依靠蘊聚成立的,也即色、受、想、行、識五蘊,依靠它們或其中一者的聚合,人們將之稱為我……而“我”其實是依靠五蘊聚合假名安立的……五蘊也屬於法的一種,若已證悟人我為空性,為何屬於法我空性的一分不能證悟?」

   
麥彭仁波切在駁斥上述第二點時說:「聲聞緣覺已經證悟法無我,而且是圓滿證悟。如此承許實在有些過甚其辭了……《現觀莊嚴論》中說『彼由緣相門,非方便故遠。』意思是說,聲聞緣覺以緣相的方式進行修持,不具善巧方便,因此距離真實般若或果般若還相當遙遠。」又說:「雖有經典說聲緣已證一切法無我,但以此並不能代表所有法無我均已證悟,……而是指與其相對應法無我已經證悟。」如果承許這一點,即是承許二乘行人證悟與菩薩乘無有高低,麥彭仁波切認為並不合理。「聲緣所證空性如牛蹄跡水,佛所證之空性則如大海水。」又說:「聲聞緣覺以緣相的方式進行修持,不具足善巧方便,因此距離真實般若或果般若還相當遙遠。」並且認為如果說聲聞緣覺沒有證悟法無我,只是口頭上的一種立宗而已,是沒有實義的。

    而麥彭仁波切亦為自宗寧瑪派立論,認為二乘人已證人無我,而法無我只證入一分。蓋人本來由五蘊組合而成人身,如果說已證人無我,而法無我完全無證則不合理,五蘊身其實是「法」的一部份。

   
這篇論說相當詳盡,麥彭仁波切對藏密各宗對這個問題不同看法均提出批判,讀者有興趣可以找尋《定解寶燈釋》細讀,但筆者於真言宗的典章中,對於二乘的看法有著相當清晰的定位。真言宗的看法與上述第一點相若,即是認為二乘行人已證人無我,但沒有證悟法無我。

    真言宗弘法大師的論典《秘藏寶鑰》中說十住心,其中第四住心「唯蘊無我心」及第五住心「拔業種因心」就說到聲聞緣覺二乘。「唯蘊無心」—「其為教也,三藏廣張四諦普觀,三十七品為道助四向果,即人位,言識唯六無七八,告成三生六十劫……斯乃心口之灰屑、塚間閉目白骨在心……」 二乘行人用定力壓制著業力,根本未能將諸惑斷除,歷千百劫後,定力盡時,再長出迷芽,又再入輪回,正所謂從頭來過。「唯蘊無我心」又說,二乘所證的「無我」只是「唯蘊遮人」,故必須回小向大,發菩提心才有成佛的可能。

   
「拔業種因心」頌:「若墮聲聞地,及辟支佛地,是名菩薩死,則失一切利,若墮於地獄,不生如是畏,若墮二乘地,即為大怖畏,墮於地獄中,畢竟得至佛,若墮二乘地,畢竟遮佛道……」將二乘說得比地獄道還不堪,因為墮於地獄還有成佛可能,但執於二乘,就要等千百萬劫以後再遇到佛陀才有機會修證。

    弘法大師的十住心論是被認為是判教之論,恰恰就與上述麥彭仁波切所說是「立宗之論」,故說二乘絲毫未證法無我。兩位大師言論,筆者無能力在此批判,留待有識者自行判斷。不過,真言宗對二乘的看法確實有批判之情,蓋真言宗以《大日經》三句立宗:「菩提心為因,悲為根本,方便為究竟」,而二乘恰恰就是被認為菩提心、悲心短小,缺乏方便之情,雖破人執,猶有法執,但淨意識不知其他,灰身滅智。所以真言宗無論立宗之論,或於修證方面都不承許二乘為究竟。

   
筆者個人則認為,二乘所證不論是已破法我執,或未破、或只破一分,正如《定解寶燈》所說,已破人我執這一方面應該無異議。這樣來說,不失是修證的成就。以真言宗角度,只是說二乘人未發菩提心,少大悲心,缺乏方便善巧之法,但不能否定其破人我執的成就。在今時今日,修證佛法,無論顯密,要破人我執,談何容易。要破法我執,更加困難。蓋現代人生活在物質豐盛的世界,一般人窮一生力都是追求物質,乃至個人快感。對真理,佛法的追尋,可說是完全迷失,只傾向對形而上祈求,與民間鬼神信仰無異。不要說成佛,就說解脫日常生活一般苦況都無法做到。人的智慧與當年釋迦佛初弘佛法時並不見得有何增長,反而科學越發達,法執我執就越嚴重。所以現代人根本無立足點去批判二乘,更加遠離真言宗密乘的主旨。兩位大師無論觀點如何,都確認二乘並非究竟,但能夠證人無我,以定力維持證量,待下一位佛陀現量人間,續發修證極位,也不失為一個方法。不過以密乘角度,能夠即身成就的法既已現前,就不須再等,人身難得,問題是未等得及又失去人身的話,就後悔莫及,所以二乘的法不足為據。

    《定解寶燈釋》閱讀分享到此已介紹了四個問題,有興趣的讀者請自行於網上找尋此書繼續閱讀。
 (定解寶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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